厦门国际银行“纵容”客户违规担保 康得新等多家上市公司牵扯其中(2)
时间:2020-06-27 08:51 来源:厦门新闻网 作者:郑晶晶 点击:次
《红周刊》记者注意到,按照《财政部、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13号)的规定,“银行应对回函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参考涉事银行在康得新事件中的定性,即根据康得新股民贴出的信息,北京银保监局认为该涉事银行存在未区别对待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向会计师事务所询证函回函未反映账户实际情况等问题(据京银监信复[2019]133号)。那么,厦门国际银行是否也有类似情形呢? 厦门国际银行方面在给《红周刊》回复中表示,“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了存放于我行的存单质押担保,据我行了解,中航信托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均要求借款人及出质人出具了符合其公司章程的内部有权机构的有效决议,相关质押法律关系清晰、合法有效”。 厦门国际银行以上市公司资金为大股东提供担保非个案 除涉入康得新这家公司爆雷事件外,多家出现爆雷的上市公司公告也显示,其与厦门国际银行均存在一定的业务关系。 2019年底,*ST华仪就公告称,自查中发现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况,累计金额接近22亿元,其中,公司通过结构性存款的方式,为浙江伊赛科技有限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申请的4.32亿元贷款(共9笔) 提供了质押担保。其后,借款方发生重大风险导致贷款提前到期,2019年11月底,厦门国际银行强行划走*ST华仪某子公司的4.37亿元存款。 ST摩登2019年11月公告称,在自查中发现,上市公司孙公司广州连卡福曾违规向控股股东关联方广州花园里公司提供担保而未履行审批及披露程序: 2018年4月,花园里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一份,约定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向花园里公司授予1亿元的授信额度,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瑞丰集团又以广州连卡福名义与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签订《存单质押合同》,约定以广州连卡福存于厦门国际银行拱北支行1.05亿元的定期存款及利息为前述《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相关债务提供担保。 对此,ST摩登公告表示,“控股股东伙同相关金融机构擅自以公司名义”开展的担保业务已构成关联交易,且未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也未履行披露程序,因此上市公司不予认可这一系列的担保。公告还指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与厦门国际银行签署的《存单质押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换言之,厦门国际银行的业务模式与上市公司治理和信披规定存在一定的龃龉之处。 同样存在类似问题的还有康尼机电。2017年,康尼机电作价34亿元收购龙昕科技全部股权,龙昕科技董事长廖良茂成为上市公司董事、副总裁。但其后上市公司发现,廖良茂私自以龙昕科技在厦门国际银行拱北支行的3亿元贷款、为深圳鑫联科贸易公司从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获得的3亿元授信+资管计划提供质押担保。2018年7月,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以贷款提前到期为由划扣了龙昕科技的2亿元资金。 对于此事,厦门国际银行向《红周刊》记者解释称,龙昕科技于2017年9月为鑫联科贸易公司在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的贷款提供存单质押,贷款发放时,龙昕科技尚未被康尼机电收购(收购时间2007年12月),不属于上市公司子公司。 据证监会2018年公布的警示函显示,作为富贵鸟的审计机构,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未就富贵鸟在厦门国际银行的存款“是否被用于质押、用于担保或存在其他使用限制情况”进行函证。截至2017年中报,富贵鸟账面现金有20亿元,但负债也居高不下,呈现出典型的“大存大贷”特征。2018年4月,富贵鸟债券违约。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