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女子新购玛莎拉蒂竟是事故车 获赔440万(2)
时间:2018-03-15 14:37 来源:互联网 作者:情义阁 点击:次
经查,该场馆承诺6月开业,但实际国庆后才正式运营,另宣传单上声称的乒乓球、桌球、高温瑜伽、韩式汗蒸等项目,实际开业后并无影踪,商家宣传期间承诺的各项服务设施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且各项服务水平未达到事前宣传的标准。经调解,经营者同意退款后又反悔,且态度强硬,导致本次群体性投诉事件不断升级。 经集美所工作人员数次现场调解,最终共有92人决定取消申请继续接受服务,14人办理退款,10人办理转卡,18人向法院提出诉讼。集美监管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该案还在调查中。 14岁少年贷款买摩托 调解后交易取消 2018年1月8日中午,祥平市场监管所值班人员接到指令称,有消费者与同安区阿辉车行经营者现场存在消费纠纷。现场消费者一方有三人,两人刚满18岁,一人才14岁。经了解,消费者两天前在该店购买一台二手摩托车,骑行一天后,发现车辆存在漏油、刹车不灵等问题。另外,为了上牌及办理贷款等,店家还唆使该14岁未成年人以另一名18岁年轻人的名义办理贷款。现未成年人家长不同意,要求退车退款。 经调解,最终商家将车款4500元退还消费者,消费者将贷款现场返还,双方解除买卖关系。 消费者三次变更诉求 以证说理解纠纷 新店市场监管所于2017年10月接到消费者彭某反映:其于当年5月在翔安区彭仁心电器店购买三台空调,价格为6000元,使用中发现有两台空调存在制冷不佳、漏油等质量问题,要求退货并赔偿损失。 在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解后,彭某变更诉求,以商家虚假宣传销售质量不合格的侵权商品为由,要求退一赔三。执法人员遂对涉案商品的商标及质量状况介入调查,最终查明:涉案空调使用的商标系经合法注册登记的商标,商标状态有效,未发现混淆使用产品商标的情况;在产品质量方面,该空调能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亦有其他材料可证明授权委托关系。 随后,执法人员组织双方现场调解,消费者再次变更诉求为退还5台空调购买款项1.03万元,赔偿损失1.5万元。店家则表示可退款,但仅补偿1000元,最终消费者妥协,与经营者达成合意。 制售假冒高档化妆品 4人被判刑 2016年10月,根据群众举报,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对位于厦门恒通花园28F的被举报点进行检查,在现场发现大量无中文标识的国际知名品牌化妆品,涉及纪梵希、海蓝之谜、科颜氏等六个品牌共计10款化妆品,涉案货值高达300余万元。 当事人美货贸易(深圳)有限公司通过淘宝网店销售上述化妆品,并称均为国外进口。经核实,当事人提供的海关报关单和检验检疫证明均为虚假材料。经商标权利人辨认,涉案化妆品大部分为假冒注册商标化妆品。 本案达到案件移送标准,于2017年1月移送厦门市公安局。根据厦门、南京两地公安部门侦查,嫌疑人从泉州、广州、深圳、上海、镇江等多地购进原料、包装、标签等材料,雇佣人员生产假冒高档化妆品,还大量购进假冒化妆品,通过淘宝网店售往全国。公安部门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其中4名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新买的玛莎拉蒂出过险 车行退一赔三 2017年1月16日,原告吴女士与福建骏佳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汽车销售合同,购买一辆价格为107万元的玛莎拉蒂品牌汽车。车辆交付后,吴女士陆续发现该车存在内饰有污点、四个轮胎生产年份不一致、保险杠部位的车漆系后来重新喷漆维修等问题。后调查得知,该车已经有过出险记录。吴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法院查明,该车于2013年12月自意大利运抵中国,但于2016年6月新车例行检测时不慎碰撞墙体,更换了若干零配件,共花费维修费26379元,保险公司还进行了理赔。 湖里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撤销双方签订的汽车销售合同,被告向原告返还购车款107万元;赔偿原告利息损失、车辆购置税损失10.3万元、车船税损失1500元及保险费损失34061.64元;并赔偿相当于三倍购车款的赔偿金3210000元。 后被告提起上诉,市中级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 导报记者 香卉辉 通讯员 安娜 正文已结束,您可以按alt+4进行评论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