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谣baby离婚被告被判赔三万 真是调皮!

2020-09-05 00:32
厦门新闻网】2020年9月4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布了《杨颖与李咏军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时》,判决书显示杨颖最终胜诉。事情的来龙去脉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我们一起来梳理一下吧!
从判决书中我们得知,被告李某在社交平台中含沙射影称Angelababy离婚,文章内容更有多处捏造谣言对Angelababy进行侮辱和人身攻击的言论。该被告称Angelababy与老公离婚的原因就是为了资源“出轨”。除了婚姻状态,在高以翔去世那段时间,被告为了吸引读者直接将Angelababy的不敬业与高以翔的意外去世联系在一起,故意称Angelababy的不敬业是为了保护身体健康,标题和内容都极具引导性。虽然文章中并没有直接用Angelababy的名字,但是很多暗示性的称呼诸如“某小花”、“大宝贝”这种称呼都能一眼看出来是在说Angelababy。文章的配图以及评论区的留言也都指向是Angelababy,尽管被告不承认自己是在说Angelababy,但是这些证据足以证明。最后法院判决,被告需要赔偿Angelababy精神损害抚慰金2.5万元,经济损失5000元,合计3万元。 对于这些流言蜚语,大气好脾气的杨颖似乎一直大度的都抱着看淡的态度,但是李咏军这次所发的言论着实有着不少有损杨颖名誉权的攻击性,据判决书显示某号发布了一篇名为《当红小花的离婚大料!速看!》,内容包括了很多疑似指向杨颖的用语,比如“大宝贝”“宝贝”“安哥拉”“baby”等等,其实这些别名都是不少网友指代杨颖的称呼,比如:"某小花在剧组与导演、制片等多人(嗯,是2人以上)在“奉献”时被撞破";"某小花跟那部剧合作的男主CZ被撞“;“为什么要换主角“?当然是因为真实的保留涉及到自身利益、只能用另一个“烟雾弹”来掩饰真相了;“安哥拉?”;“最后一个是宝贝吗?”等等。
 
分享到:
收藏
相关阅读
热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