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山、宝安、龙岗、光明的家长注意啦!这4个(新)区的2018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细则率先出炉,各区学位申请时间不同,家长们要看仔细啦,别错过了孩子学位申请时间。
●南山区
大学区内可申报2-3所学校
2015年起,南山区按照“相对就近、教育均衡程度相当、学校相对集中、九年一贯对口”的指导原则,在部分片区试行大学区招生制度。3年来,该制度得到广大家长的普遍认可,今年,南山也将继续推行部分片区的大学区制度,在大学区内志愿申报2-3所学校,按志愿录取。其中大学城片区实行大学区招生学校为:南科大实验小学、南科大实验二小和塘朗小学;南山区桃源村试点片区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学校为:大学城桃苑实验学校初中部、龙珠中学以及桃源中学。
南山教育局表示,由于南山区近年来公办学校学位紧张,若申请学位的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统一将积分排序靠后的申请者分流到其它公办或民办学校。
明年起非深户租房居住时间
需连续1年以上
在入学申请材料上,今年学位申请家庭的租赁合同必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签订;已签订的至少延续至2018年12月31日后有效,租赁起止时间至少需要一年或以上。
到2019年,非深户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申请南山区小一或初一秋季学位的,必须提供上一年4月31日(以签发日期为准)以前办理的学区内有效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租期最短至申请学位当年的12月31日,同时要确保租赁合同在资料核验期间(一般在4-6月间)处于未过期的状态(若租期已到,则需要续签,确保能够顺利通过深圳市“织网工程”网上双免资格审核)。其中,深户孩子不需要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居住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但是租房居住时间在1年以下的不积分。
●光明新区
新生学位申请必填3个志愿
记者从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获悉,今年,适龄儿童申请光明新区义务教育新生学位,必填三个志愿。第一志愿是学区内公办学校或新区范围内民办学校,家长需根据居住地址,结合自身学位申请材料(如户籍、房产、社保缴纳年限等)来进行选择;第二、三志愿为民办学校,全光明新区的民办学校均可选填。
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还可能有部分公办学校未招满计划,这部分学位会马上公布出来,供家长选报。当所有公办学位均录取完成后,文体教育局再根据第二、第三志愿录取到对应民办学校。对于第一志愿直接选择民办学校的申请人,可以在7月中旬民办学校招生系统开通后,按时申请有学位的民办学校,录取后仍可提交资料申请学位补贴。
新建学校初审时间
及地点另行安排
网上报名结束后,家长需到所申请的第一志愿学校递交学位申请表及申请资料,其中马山头学校、光明新区第二中学由于新建校的原因,提交资料及学校初审安排分别为:马山头学校借用红花山小学场地,5月5日-6日初审申请马山头学校小一年级学生资料;5月7日-9日初审申请马山头学校初一年级学生资料;光明新区第二中学借用秋硕小学场地,初审资料时间为5月7日-9日。
●宝安区
实行共享、分享、单享学区制度
今年2月,宝安区首推2018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共享、分享、单享学区政策,在全区内实现共享学区校23个、分享学区校11个,赢得广大家长纷纷点赞。在4月9日发布的《宝安区2018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指引》中,宝安教育局再次详细介绍了共享、分享、单享学区的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
学生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网上申请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小一、初一学位。报名时,按照提供的住房选择所属片区内学校,按照个人意愿选择志愿顺序,不能跨片区选择公办学校(实行分享学区的学校除外)。
在录取上,实行共享学区的学校,根据片区内各学校计划数,按照类别及积分的高低和志愿顺序录取。实行分享学区的学校,先行录取,未能被录取的学生信息自动进入被分享学区的学校,按照学位类型和积分参与排队录取。实行单享学区的学校单独录取。
全区义务公办学校
学位房制度全覆盖
近年来,宝安区每年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学校逐渐增加,自2018年秋季学期起,宝安区全区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将全面实行学位房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