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纯度毒品深藏于手提袋隔层。
厦门网讯(海西晨报记者白若雪通讯员殷冷媛朱文尧)近日,一篇题为《一批中国女孩在海外排队等待死刑》的文章刷爆朋友圈,文中很多女孩因不知情或被爱情冲昏头脑帮他人携带毒品入境。昨日,晨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在厦门海关查获的旅客携毒走私进境案中,就有5起女孩帮他人携带毒品入境的案件。
据了解,这些年轻女孩携带的毒品均为海洛因,净重从898.7克到2385.3克不等。而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50克以上,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案例]
发展下线运毒终获死刑
女孩毛某的外籍男友OB经常出钱让她独自旅游,每次都让她带东西回来。毛某虽然怀疑外籍男友让其携带的是违禁物品,但情感战胜了理智,还在男友的指使下发展了下线小恩和小萍。
2009年7月26日,厦门高崎机场海关旅检关员在执行香港至厦门KA604次航班监管任务时,发现中国籍女性旅客小萍选择无申报通道,随身携带褐色单肩包及黑色拉杆箱各一个。关员开箱检查后即闻到微弱的酸味,后来在箱内的书本封皮夹层内发现可疑白色粉末十包,通过毒品试剂的快速检测,初步判定为海洛因,毛重2980克(净重2385.3克)。当厦门海关关员询问当事人包裹内粉末是何物品时,小萍称不清楚,书本是其朋友毛某交给她带到中国的,并答应事后付给她3000元人民币报酬。
第二天(2009年7月27日),厦门海关旅检关员在执行吉隆坡至厦门MF858次航班监管任务时,在小恩携带的物品中查获可疑物,通过毒品试剂快速检测,初步判定为海洛因,毛重1085克(净重993.6克)。
2014年4月,厦门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毛某死刑、小恩死刑缓期执行、小萍无期徒刑。毛某提出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