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预付卡消费监管有盲区 勿贪优惠一次性购买

2018-03-14 16:45

厦门:预付卡消费监管有盲区 勿贪优惠一次性购买

­  春节前刚吆喝消费者办健身卡,节后健身房就大门紧闭,位于和盛大厦的热爱健身会所的300多名会员权益受损(详见本报3月2日报道)。

­  其实,这样因健身房关门引发的消费者维权纠纷,并不少见。去年12月,据媒体报道,位于东方时代广场的莱力健身房才开半年就停业,导致400多名会员权益受损。

­  这不禁令人疑惑:在健身这个多采用预付卡、年卡、会员形式前置消费的行业,一旦发生问题,消费者只能哑巴吃黄连?

­  恰逢3·15消费者维权日之际,本报记者对健身卡在内的“预付卡”消费维权困境展开调查。据悉,“预付卡”引起的消费纠纷的还有很多,涉及美容、美发、洗车、餐饮等多领域。2017年,厦门市12315热线接到的“预付卡”消费纠纷共2141起,其中,“健身卡”所在的文化娱乐体育类就有1219起。

­  【原因】

­  “预付卡”消费监管有盲区执行有困难

­  对于健身卡在内的“预付卡”消费维权困境,有法律界人士认为,主要原因有二:一个是立法层级太低,导致行政机关执法权不够;另一个是违法成本太低。

­  记者翻看现有法规发现,对于“预付卡”监管,目前仅有201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财政部、商务部等七部委发布的《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规定多用途商业预付卡由人民银行进行监管,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则归商务部。然而,2012年,商务部发布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仅对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三大类企业发行的预付卡进行监管,且是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和规模发卡企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或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健身卡所在的文体娱乐领域,以及小企业、个体商业户、非企业法人都没有包括进去,存在监管盲区。

­  此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也坦言,处理这类消费纠纷时,他们往往会遇到“找人难”和“找钱难”的困难:有的企业关门后,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处于失联状态或拒绝配合调查。同时,很多公司走账并不规范,也会给立案调查带来困难。

­  【建议】

­  扩大监管范畴提高违法成本

­  市政协委员、厦门诺卡健身有限公司董事长叶杰荣认为,针对“健身卡”消费维权困境,可通过建立行业协会等组织,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比如,借鉴北京健身俱乐部联合会的做法,所有会员单位的所有门店卖出的健身卡,具有“通卡”作用,一旦有个别门店出现倒闭情况,可持卡去其他适用门店继续接受健身服务。

­  市人大代表、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律师庄华力则认为,应该加强立法,借鉴上海市即将发布的新规,无论经营者所处行业或者组织形式,只要发行单用途卡的,均应纳入监管范围。同时,他建议,发行预付卡的所有企业应强制性进行备案,预交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并强制要求在营业场所将预付卡备案结果进行公开公示。

­  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世明表示,应该提高预付卡消费法规立法层级,完善现有法规,比如可以尝试规定单个预付卡充值金额上限,或预付卡总金额达到一定额度,规定企业统一办理有关保险,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另外,应赋予有关行政机关执法权,并加重商家违法成本,比如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建立行业协会失信或违法违规名单,同时将该类企业或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纳入征信系统。

­  【提醒】

­  勿贪图优惠一次性购买高额服务

­  针对这一现象,多位健身行业业内人士坦言,饮鸩止渴式的“畸形卖卡”,淡旺季非常极端,并不可持续。“健身行业成本还是很高的,不少健身馆恶性竞争压价,不懂行或者规模小的企业,资金链就容易断裂。”叶杰荣说。

­  对此,业内人士、律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都建议,选择“预付卡”消费时,消费者一定要慎之又慎,尽量选择经营时间长、信誉好、口碑较好的经营者;在不了解其经营资质、经营状况、信誉口碑等情况下,切勿贪图所谓的优惠,而一次性购买高额服务,因贪便宜而吃了大亏。

­  【事件进展】

­  诉讼维权不容易 部门已介入协调

­  热爱健身会所关门一事,已过去两周,情况如何?记者连日进行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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