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积分落户申请网站地址 申报时间+落户条件流程(3)
时间:2018-04-11 13:12 来源:厦门新闻网 作者:郑晶晶 点击:次
需以“创新创业指标”投资、就业要求积分的,应在申报时限内,在市科委创新创业人才积分落户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并提供申报指标电子版凭证,确保与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该项指标填报信息一致。 需以投资的企业缴纳税金情况积分的,应准备好该企业在京国地税纳税证明,可以在“北京市企业登记信息材料查询服务系统”提前查询打印出资情况备查。 现场需要办哪些事? 需要在合法稳定住所指标和纳税指标中积分的,要注意了,您可能有以下两个事项需要现场办理。 申请人居住在配偶名下自有住所的,须在现场审核阶段向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提交结婚证进行现场审核。考虑到企业出资人投资可能涉及多家企业,出资形式复杂,出资额变更频繁,同时需审核国、地税纳税情况,为了准确计算出资比例及纳税额,需要在复查阶段由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结合企业在工商局登记备案的信息和申请人提交的纳税证明来具体核算。 “现阶段,这两项事项需要进行现场审核。”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现场办理的事项,也不需要多次跑路。按照我们目前确定的流程,涉及到这两项现场审核的材料,完全可以在复查阶段现场提交,这样单位的人事干部只需要跑一次。” 释疑一 其他落户途径有无变化? 实行积分落户后,北京市的其他落户途径会不会有变化?尤其是对近日北京发布实施的《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所公布的人才落户政策,是否会带来影响? 对此,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负责人在发布会上介绍,2016年8月,由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结合北京实际,制定出台《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这一办法目的是稳妥推进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外来人口落户工作。“这是在现有各类进京落户政策之外新增并行的落户渠道。”这位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还介绍说,积分落户是一条新增的落户渠道,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与其他现行落户渠道并行实施。积分落户申报启动实施后,其他现行落户渠道,如高校应届毕业生引进、人才引进、亲属投靠和工作调动等,仍按原有政策执行。 记者注意到,最近,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实施了《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一办法立足于为本市各类创新主体引进紧缺急需人才,突出了对创新创业的鼓励,体现了本市现行人才引进机制的转变、引才结构的进一步优化以及人才评价方式更加多元。 积分落户主要解决的是长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的常住外来人口的落户需求,面向的是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从办理形式上看,引进人才主要采取条件准入,积分落户主要采取积分准入的形式。虽然都表现为落户北京,但是这两个政策的着眼点和侧重点并不相同,并行实施,互不影响。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申报。 释疑二 可以允许存在补缴记录吗? 对于申报人“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的资格条件,如何认定?是否允许存在补缴记录? 根据细则规定,“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请人应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各项险种的缴费应符合北京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实际缴费记录应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形成,且年度积分落户申报阶段开始前缴费状态正常。”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积分落户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京连续缴纳社保7年及以上是根据本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确定不同险种的缴纳计算起始时间。考虑到申请人工作调动等情况,会存在个别月份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故规定为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期间断缴未及时补缴的,即使未超过5个月也不能算为连续缴纳。因银行托收或社保经办机构原因造成断缴,如果在年度积分落户申报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及时进行了补缴,将不会计入资格条件补缴月数。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