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不再设立、进行撤并(2)
时间:2018-04-04 00:26 来源:互联网 作者:青一哥 点击:次
此外,面对体量庞大、事务繁杂的央企,实际操作中可能出现一个人联系一家甚至多家央企的情况,这对监事的精力和能力提出了重大挑战。“当前国资管理权和经营权都在向企业不断下放,监事会需要对企业运行很懂行的专业人才,而现状是形式大于内容。”李军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谈了他的个人看法。 2016年6月,中央第十四巡视组向国资委党委反馈的巡视情况显示:“实施监管有欠缺,存在越位、错位、不到位等问题,追责问责制度不健全,监督力度不够,对央企存在的一些问题督促整改不力。” 监事会队伍就曾暴露过问题。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第17办事处原主任、正局级专职监事王克勤,任职期间利用其负责联系检查中央企业的职务便利,在介绍、承接中央企业项目,介绍应届毕业生入职国企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多次收受他人给予贿赂共计人民币97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2017年4月,国资委党委、中央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召开直属机关案件通报警示教育大会时指出,王克勤案背后的监督管理松弛、权力缺乏有效制约等深层次原因,必须引起警醒和深思。 另据媒体报道,2015年9月,时任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的时希平在湖北休假期间落水失踪,具体原因不明。时希平已于当年10月27日被免去监事会主席职务,但至今没有关于其下落的官方消息。 除了加强监事会自身队伍建设,事实上作为外派监事会的“娘家”,国务院国资委先前已经开始调整内部机构,努力充分发挥监事会作用。 2016年10月,国资委新设立监督一局、监督二局和监督三局,在监督机制上与监事会形成“一前一后”互相配合的关系。 其中,监督一局为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承担国有企业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督二局和三局负责有关监督成果在国资委委内厅局和所监管企业的利用工作,分类处置、督办和深入核查监督检查发现移交的问题,对共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核查,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 p47-2018 年3 月14 日,北京,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视觉中国 2018年3月14日,北京,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视觉中国) 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不再保留后,国资委3个监督局的去向也受到外界关注。 国资监督不是弱化是强化 外派监事会制度始自1998年试行的国务院稽察特派员制度,距今已近20年。这期间伴随着国资监管格局从“九龙治水”到“管人管事管资产”,再到今天的“以管资本为主”的变革,监事会制度也在发生变化。 从2003年国资委成立至今的15年,一直是由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向所监管央企派出监事会,并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 “监事会长期和国资委‘并肩作战’,有其历史必然性,这些年的国资监管和运行格局决定了必须这样做。”张春晓说。 张春晓表示,随着国资运行发展、央企市场化程度增强、法人治理体系完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政企和政资分开,如果再把监事会和国资委绑在一起,反而制约了国资监管的运行,同时弱化了监事会的功能。 “对国资委而言,这是适应管资本的监管体系的必然。”张春晓说,“不能够再把监督和管理合在一处,又当队员又当裁判不合适。” 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这一机构虽然不再设立,但是功能并没有撤销,并入审计署的监事职能,未来如何更好发挥作用? “原来对央企的审计更多是结果式审计,而不是过程式审计,很多案例表明这种事后监督往往只是亡羊补牢。”张春晓说,“将监事会职能列入审计署,对审计署而言将更好实现动态的全流程监督,同时强化了审计署代表全民来审计国有资产的功能。” 张春晓认为,未来央企市场化程度越强,资本运行效率会更高,监督审计功能就需要越强。“组织结构作为一种生产关系,要不断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达到动态平衡。” 一位不愿具名的监事会内部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改革是强化监督的必然选择,不能够再把监督和管理合在一起,又当队员又当裁判不合适。未来是外派还是内设监事会,以及“三定问题”(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等要看审计署如何布局安排。 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历史沿革 稽察特派员: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