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锦绣山河玉畅园小区幼童坠井事件:仍未就赔偿达成和解(2)
时间:2018-04-01 10:10 来源:互联网 作者:青一哥 点击:次
连日来的采访报道中,大河报记者曾发出疑问:小区内的井盖等公共部位的配套设施,具体由哪个政府部门负责验收?验收标准是什么?井盖等小区共用部位设施设备需要达到什么要求才能予以验收合格? 大河报记者就此采访郑州市房管局和郑州市建委。两家的回应均是,这个问题真是问住了他们,具体谁来验收这部分,还真不清楚。郑州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质监站只对楼房主体进行验收,具体谁来负责配套设施的验收,截至昨日,该负责人还未回复本报。 《物管条例》中明文规定,小区配套设施设备的检查验收,主要是由小区物业和开发商负责。 对此,事发小区业主们称,他们原本以为这方面的检查验收应和楼房主体一样,是由政府权威单位进行,如果只是物业和开发商一起组织验收,效果可想而知。 疑问4 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好惩戒物业? 《物管条例》明文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责。 省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全省物业服务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标准,建立全省统一的物业服务市场诚信体系和信用平台,公开物业服务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并会同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对失信物业服务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县级以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市场主体信用信息采集和诚信档案管理工作。 针对物业的监管,郑州市房管局物业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物业服务企业出现问题,作为它的行政主管部门,他们依照新的《物管条例》,目前只能从信用体系角度去操作。至于其他的角度,还无法进行惩戒。 记者查阅《物管条例》,该条例明确指出省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会同相关部门对失信物业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但联合惩戒的具体方式,确实除了拿信用管理一种方式进行惩戒之外,并未给出其他的惩戒方式。 疑问5 公安机关对此事的调查进展如何? 有关郑州锦绣山河玉畅园小区幼童坠井一事,昨日已是事发的第7天。当日,郑州市嵩山路公安分局的民警出了警,那么,目前进展情况如何? 昨日,郑州市嵩山路公安分局治安一中队一名民警说,此事人命关天,还有很多东西需要调查,目前仍在调查当中。此事是不是案件目前还不好说。要了解详细情况,还需向分局警综大队了解。 随后,嵩山路公安分局警综大队相关人员经向领导汇报后回复大河报:此事还需向分局宣传人员了解。该分局宣传人员称,此事目前尚不方便多说。 《物管条例》中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召集,物业管理、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和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物业服务企业等各方参加。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本辖区内物业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昨晚8时许,郑州市嵩山路办事处宣传负责人说,该办事处分包涉事社区的副书记还在努力为双方搭建沟通桥梁,以促使双方以协商为主。但据最新了解情况,目前双方还未达成共识。 大河报记者宁田甜文张琮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