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黑老大”马宏全开涉黄发廊敛财 女孩当母亲面遭绑(2)
时间:2018-03-20 10:05 来源:互联网 作者:青一哥 点击:次
快30岁时,马宏全经老乡介绍到西安打工,在碑林区一家暗地做着涉黄交易的“洗头房”工作 。一开始,马宏全的角色是负责望风、招徕客人的马仔,后来专门负责看管店里两三名从事色情服务的女子。其中两名女子此后一直跟随着他,成为他后来坐大当老板后的骨干成员。 在这样的环境里待久了,马宏全产生了自己开发廊赚大钱的想法。 2009年开始,32岁的他自己偷偷开了一家涉黄的发廊,但不久就引起了警方注意。2011年,附近的涉黄发廊被碑林警方全部打掉,马宏全的许多同行和老乡被警方抓走。马宏全侥幸逃脱了,但他仍执迷不悟,在西安市东郊某城中村继续开发廊做“涉黄”生意。2012年,马宏全扩大经营,将发廊搬迁至新城区某偏僻路段,投资四五十万元,开了一家足浴店。 马宏全用多年“打拼”出的经验和头脑管理这家足浴店,对管理人员都有明确分工,还安排专人在店内外望风,一旦发现有便衣警察或可疑人员,即关门或者停下涉黄“服务”来逃避打击。而同时,他注册正式的足浴店,自己担任法人代表和总经理,在工商部门注册取得合法的外衣,为自己打掩护。 经营涉黄足浴店获取的暴利,刺激了马宏全想当这条路同行业“老大”的想法。他与老乡合作或者吸收亲友投资,在本家足浴店附近又连续开了3家。生意越做越大,马宏全则开始躲在幕后操纵。经法院审理查明,他表面上不再担任足浴店的总经理和法人代表,但实际上仍是决策者和操控者。他将法人代表和总经理的头衔“转让”给了从小一起长大的同学郑某森,而郑某森和负责财务的男子郑某之、女总管颜某苹、谭某松、赵某等11人后来成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主要骨干之一。 案发后,司法机关查明,该黑社会组织利用其开设的4家足浴店,以色情服务收取嫖资的方式,攫取巨额财富,近年来获取非法收入1800余万元,除用于维系组织的生存发展之外,马宏全还为组织成员购买汽车和房产。 警方专案组赶在涉案财产被转移挥霍之前成功将其冻结或查封,摧毁其经济基础。现冻结银行存款500余万元,扣押非法所得现金90万元,汽车4台,查封房产2处,汽车档案5份,总价值近千万元。 同年8月16日,负案潜逃的马宏全、领导骨干谭某松等人员被抓获归案。 中省市挂牌督办 依法“快侦、快逮、快判” 2014年7月9日足浴店被突查的那天,也是马宏全黑社会性质组织覆灭之日。当日,该组织主要骨干成员郑某森、郑某之、颜某苹等人落网。新城警方对马宏全等人以涉嫌组织、领导、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罪立案进行侦查。 此案引起省公安厅和西安市公安局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公安厅刑侦局领导会同省公安厅刑侦局组织犯罪侦查负责人,多次赶到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和专案组实地调研和指导侦破。 2014年7月15日,陕西省公安厅对此案予以挂牌督办。同年9月2日,公安部对此案予以挂牌督办。同年11月14日,西安市委政法委对此案予以挂牌督办。公安、检察、法院形成合力,依法迅速“快侦、快逮、快判”,结合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规定,“从严、从重”打击处理。 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抽调有组织犯罪侦查处两个大队,会同公安新城分局刑侦大队成立专案组,深入侦查,先后将该组织领导层和骨干层25人悉数抓获,个别在逃疑犯上网在全国范围内缉拿。 经司法机关查明,该犯罪组织内部有着严密规章制度,架构呈金字塔形:马宏全既是幕后老板又是老大,处于金字塔最顶端;第二层是11名领导骨干层成员,包括跟随其多年的颜某苹、郑某森、郑某之、谭某松、赵某等人,分别负责事务管理、财务管理、对失足女青年控制管理、外围打手管理,均直接受马宏全控制;第三层是一般组织成员,有20多人,负责望风、外围事务等。 专案组查明,马宏全曾先后强迫30多名女性卖淫,其中未成年人10名。他手下有一批打手专门负责看管这些女性,他们手持伸缩警棍、橡胶棍等,发现有不服从的就暴打。另外一批打手负责在外望风,一旦有风吹草动立即报信。同时,该组织控制沿路同行业,强迫一律统一配备对讲机、统一配服装,强收所谓的“特行”保护费,过节费、开门费等等;一旦有老乡想投资开足浴店,必须经过马宏全同意并且共同瓜分利益后才可租到房。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