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蓝单车陷“跑路门”:涉及民事纠纷还是非法集资?(3)
时间:2020-06-30 07:35 来源:国际新闻网 作者:郑晶晶 点击:次
截至发稿,已经有消费者起诉了酷骑单车。这份起诉书将酷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酷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同时列为被告,将四川拜客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列为了“第三人”一并起诉。起诉者认为,“被告酷骑单车公司对消费者的押金,没有在银行存管,没有让消费者安心放心,更没有在承诺的1~7日退还押金给原告,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第三人不能仅负责酷骑单车新的第三方运营商,负责单车的运营及维护,仍须对押金等其他费用类问题负责,对酷骑共享单车的消费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据此,他要求:“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二被告及第三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退一赔三’退还原告酷骑单车押金298元及充值余额9.3元,赔偿原告损失921.9元,共计1229.2元。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记者 杨利伟 实习生 胡译文)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