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对性侵未成年人罪犯从业禁止 让性侵者付出代价(2)
时间:2020-01-14 21:34 来源:闽南新闻网 作者:青一哥 点击:次
在苑宁宁看来,终身禁业仅限制了其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机会,并未对其他行业的就业机会进行限制,这与犯罪人员重新回归社会并不冲突。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平衡社会安全、儿童权益和罪犯权利,“为了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权利,避免他们受到性侵这种严重的伤害,有必要让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分子付出更大的代价”。 终身禁业已写入未保法修订草案 值得注意的是,终身禁业已经写入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规定,招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人员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暴力伤害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不得录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应当定期对本单位在职人员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暴力伤害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核查;查询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禁止其继续从业。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规定的信息查询,其制度设计的目的就是禁止具有性侵害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记录的,从事相关行业。无论是前置性的审查,还是对已经录用人员的筛查,都体现了终身禁业这一立法目的。”苑宁宁说。 要确保终身禁业规定的落地,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信息库的建立必不可少。 2017年8月25日,上海闵行启动全国首个特定行业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人员禁止从业机制。该机制通过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强化教师等特定行业入职审查,防止有涉性侵害前科劣迹人员进入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行业。此外,浙江、广东等地也已开始探索建立性侵儿童犯罪者数据库。 对此,苑宁宁指出,这些探索都积累了很好的经验,但也有局限性,“各地的数据库并未实现对接和信息共享,这种信息壁垒会产生漏洞和空白,对于流动的性侵犯罪人员可能无法实现有效识别”。 “因此,有必要尽快建立全国性的信息库,将相关信息整合到一个数据库当中,实现信息共享,从而在全国范围内更好地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等到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之后,就可以确保信息查询规定顺利落地实施。”苑宁宁说。 值得注意的是,全国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信息库的建立已经提上日程。 在2019年8月2日的相关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介绍说,检察机关将建立全国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信息库,推动形成涉及未成年人相关行业入职查询和从业限制制度。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