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启动 重点整治4类违法 分三阶段开展行动
时间:2019-12-04 15:49 来源:互联网 作者:郑晶晶 点击:次
随着十二月份来临,冷空气也跟了过来,令我们猝不及防,尤其在年底这段时间里,交警整治行动也越来越频繁了,在第一时间保障道路行车安全。年末是涉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的高发期 ,为此,我国深圳交警在岁末年初之际,根据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分三个阶段,在全市范围开展精准打击。下面我们就来详细的看看吧! (2)驾驶电动自行车逆行,罚款300元。 (3)驾驶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罚款500元。 (4)驾驶电动车不戴头盔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其他重点违法整治条款 (1)饮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罚款500元。 (2)驾驶电动自行车冲禁令,扣车并处2000元罚款。 (3)驾驶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载物,扣车并处2000元罚款。 (4)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扣车并处1000元罚款。 3.分阶段开展最严整治行动 12月1日起,深圳交警分三个阶段开展电动自行车最严统一整治行动。 第一阶段12月1日至12月8日 严管特殊行业违法,加强对居民普法宣传。加强全市快递、外卖等民生行业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并针对辖区居民类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开展《新条例》宣传普及; 第二阶段12月9日至12月15日 以宝安为突破口,开展大规模整治行动。在宝安区针对驾驶摩电冲红灯、走机动车道、逆行、冲禁令、违反规定载人载物、驾驶超标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开展精准打击,并通过异地用警组织500名警力加强宝安区的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12月16日起 全市开展整治,营造严管氛围。在全市范围针对驾驶摩电闯红灯、走机动车道、逆行、冲禁令、违反规定载人载物、驾驶超标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开展精准打击。 严格落实“四个一律”: (1)对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2)对利用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兜客揽客实施非法营运的,一律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予以行政拘留; (3)对无证驾驶电动(机动)三轮车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4)对暴力抗法行为,触犯有关法律法规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