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踩尿摔倒身亡第三方鉴定:符合虐待和家暴致死(2)
时间:2019-07-25 23:15 来源:互联网 作者:郑晶晶 点击:次
当邓丽红赶到医院时,陆某早已回家,而邓某也在半小时之后“回去睡觉”了。邓丽红悲愤交加:“孩子都这样了,你还睡得着?”第二天,在实施抢救的医生的提醒下,邓丽红意识到孩子“摔倒”一说可能有蹊跷,立即报了警。经济状况困窘的邓丽红还拿出了大概15000元的鉴定费用,请专家给子琳进行了尸检,这才有了前文提到的那份报告。但是这份报告并没有明确说明孩子的死亡是意外还是被害,当地警方和检方都认为证据不足,不予立案。 2018年11月9日南宁市江南公安分局发布了一份情况通报对该事件做了说明。通报称:近期,网上出现关于“孩子在丈夫和‘小三’的南宁出租屋内不幸身亡,妻子质疑死因”的帖文,引起广大网友高度关注。江南分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事件调查工作。根据前期勘验调查和司法鉴定报告,死者邓某琳系摔伤引起颅脑损伤出血致死。经初查,其身上出现针眼、淤青等痕迹系当时抢救和前期治疗腿部骨折时遗留的痕迹,暂不存在违法犯罪事实。通报同时表示,决定组织专班展开新的调查,并请知情人士提供相关线索。 紫牛新闻记者几次联系邓某试图听取他的说法,但邓某都称自己很忙,随即挂断电话。而陆某的手机则一直处于忙音状态。 今年6月10日法院对邓丽红提出的和邓某离婚案作出判决,大女儿的抚养权判给了邓丽红。 新鉴定意见 孩子两处重伤“符合虐待和家庭暴力所致” 供职于成都一家律师事务所的万淼焱律师为邓丽红提供免费法律帮助。今年7月3日,万淼焱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委托北京云智科鉴咨询服务中心,对邓子琳死亡一案进行法医学书证审查论证。7月18日,北京云智科鉴咨询服务中心出具独立第三方专业意见。意见中称,经分析论证,认为邓子琳的右大腿骨折和颅脑损伤,均不符合自然的意外原因导致,符合虐待和家庭暴力所致。此外,邓子琳于12时被送到医院时已经没有了呼吸和心率,其肺炎和颅脑损伤应有相当长的时间,与邓某陈述的“约11时30分不慎在家摔倒,致伤头部”的表述也明显不符。审查论证人为胡志强和庄洪胜。 北京云智科鉴咨询服务中心于2013年经北京市工商管理局丰台分局登记正式批准成立,提供各门类司法科学技术的咨询服务。邓子琳死亡一案的审查论证人之一胡志强,从事法医鉴定工作30多年,曾在“湖南黄静死亡案”“黑龙江代义死亡案”“福建念斌投毒案”“河北聂树斌杀人案”等案件中担任鉴定或论证专家。庄洪胜从事法医鉴定工作40余年,曾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科学技术研究所主任法医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人专家库主任法医师。 7月22日,邓丽红前往负责案件的南宁市福建园派出所,提交法医学书证审查意见书原件,申请对女儿的死亡进行立案调查。 邓丽红告诉紫牛新闻记者,派出所方面表示,意见书要给法医看过才能给答复。 第三方观点 “鹏鹏被继母虐待案”律师:建议警方立案侦查 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的邓学平律师,曾代理过引发公众关注的陕西渭南“鹏鹏被继母虐待案”。邓律师告诉紫牛新闻记者,这起事件他也看过相关报道,他认为该事件和鹏鹏案虽然都是涉及虐童,但是两者最大的不同在于,鹏鹏案的证据是相当充分的。本起事件当事人邓丽红女士要求警方立案的证据并不够充分,当地警方和检方起初没有立案也是有理由的。 但对于这起事件,举证责任不在当事人,警方不能要求当事人拿出证据再立案,因为依据法律规定,侦查权力和职责都在警方,当事人只要提供相关线索和力所能及的证据就可以了。 对于“北京云智”的书证审查意见书,邓律师表示,他没有具体研究过这份意见书,假设这份专家意见是可信的,那么鉴于去世女童家属巨大的疑惑和探求事件真相的强烈愿望,鉴于社会对这起事件的高度关注,他建议当地警方出于谨慎考虑,应当立案侦查,并且委托北京或上海更大更权威的鉴定机构,对女童死因进行鉴定,以解除女童家属心中的疑惑,也对社会关注的事件给予尽职尽责的回应。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