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全国首份主动公开信息全清单 为办事提供指南(2)
时间:2019-07-23 18:27 来源:厦门新闻网 作者:刘涛 点击:次
执法监管类信息公开历来是推动公开的难点,主要是范围不明确、标准不清晰。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公开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市药品监管局详细列明行业内监管性信息到底有多少、谁掌握、哪些应该主动向社会发布,为执法监管领域的信息公开做了良好示范,这份清单既有利于药监系统内执法工作的规范提升,也有利于企业市民对于监管部门执法过程的公开监督,对于促进依法行政具有积极意义。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注重加强行业性指导,在编制全清单过程中,多次组织区级部门协同联动,将市、区两级公开信息的范围、权限划分得较为清晰准确,目前北京市生态环境系统的主动公开内容较为统一明确。 【对话】 专家:建议每年梳理不公开信息 推动公开清单扩容 新京报:目前国内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要存在什么问题? 吕艳滨:近年来,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化,全国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趋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范围逐步扩大,但各个领域均不同程度存在公开底数不清、公开与不公开之间界限不明等的问题,制约公开工作推进。这就会导致在公开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谁有公开义务、公开什么、怎么公开等难以把握、尺度不一,影响公开效果。 新京报:北京发布全清单的做法,能解决什么问题?有什么问题仍有待解决? 吕艳滨:北京发布全清单的做法就是瞄准了当前公开底数不清、公开与否存在模糊地带的问题,通过要求各级政府机关梳理全清单的方式,督促和引导其根据法律法规和自身职责,摸清自身公开家底。同时,梳理清单后,也便于对各级政府机关的公开工作进行更为客观的评价和监督。 未来,还需要在已经梳理的全清单的基础上,加强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一是针对法律法规等的修改完善和政府职能调整的需要,及时更新清单;二是在每年对不公开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和对依申请公开进行实施跟踪的基础上,对全清单尤其是主动公开清单进行全方位的扩容。 新京报:北京市新推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全清单,与此前公布的政府权力清单、行政处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有什么不同? 吕艳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是针对政府机关有哪些权力、哪些职责进行的清单化管理,而信息公开清单则是面向政府的全部权力、职责,梳理该机关基于履行上述权力职责而产生的政府信息究竟有哪些,两者有着本质区别。 新京报记者 沙雪良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