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公布2018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3)
时间:2019-04-30 15:26 来源:厦门新闻网 作者:郑晶晶 点击:次
在进城农民工中,26.5%参加过所在社区组织的活动,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其中,3.5%经常参加,23.0%表示偶尔参加。15.3%参加过人大代表选举,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加入工会组织的进城农民工占已就业进城农民工的比重为9.8%。在已加入工会的农民工中,经常参加工会活动的占26.0%,比上年提高2.8个百分点;偶尔参加的占56.3%,比上年下降1.2个百分点。 附注: 1.调查简介 农民工监测调查:为准确反映全国农民工规模、流向、分布等情况,国家统计局2008年建立农民工监测调查制度,在农民工输出地开展监测调查。调查范围是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村地域,在1561个调查县(区)抽选了8484个村和22.6万名农村劳动力作为调查样本。采用入户访问调查的形式,按季度进行调查。 农民工市民化调查:为准确反映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农民工在城镇就业生活、居住状况和社会融合等基本情况,国家统计局2015年建立农民工市民化监测调查制度。调查范围是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镇地域,随机抽取了4.08万户进城农民工样本,由调查员使用手持电子采集终端(PDA),直接入户面访的形式,每年10月开展年度调查。 2.主要指标解释 农民工:指户籍仍在农村,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或外出从业6个月及以上的劳动者。 本地农民工: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以内从业的农民工。 外出农民工: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外从业的农民工。 进城农民工:指居住在城镇地域内的农民工。城镇地域为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区域,与计算人口城镇化率的地域范围相一致。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 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省。 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自治区)。 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城市类型:按2015年城区常住人口规模将城市划分为500万人以上城市、300-500万人城市、100-300万人城市、50-100万人城市、50万人以下城市和建制镇。 (责任编辑:admin) |




